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在北京召开,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7名,章骥、吴静委托常昊平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长徐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对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长已于2010年4月20日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的通知,审议包括2009年年度报告等议案,监事会亦于同日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会前将有关会议文件提前发给董事、监事,供董事、监事审议,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经审议,公司2009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对董事会关于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的意见 同意董事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说明,提请公司董事会应予高度重视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三、《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四、《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公司2010年1季度报告》 对2010年1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0年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经审议,公司2010年1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1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1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