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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电力(60031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0年6月21日以三位独立董事通讯表决、其他董事集中讨论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进行表决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议案同时送达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贺州市桂东电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投资项目概述
    (一)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贺州市桂东电网(本公司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八步220千伏变电站工程、桂东信都220千伏变电站工程和白沙至信都220千伏线路工程等3个项目。
    1、八步220千伏变电站工程
    (1)该项目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及相关部门批复同意。
    (2)项目规模
    主变压器容量:终期2×150兆伏安,本期1×150兆伏安,并架设220千伏、110千伏及10千伏相关配套线路。
    (3)本期静态投资6043.11万元,动态投资6191.05万元。
    (4)本工程预计建设工期约为1年。
    2、桂东信都 220千伏变电站工程
    (1)该项目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及相关部门批复同意。
    (2)项目规模
    主变压器容量:终期2×150兆伏安,本期1×150兆伏安,并架设220千伏、110千伏及10千伏相关配套线路。
    (3)本期静态投资5695.62万元,动态投资5835.05万元。
    (4)本工程预计建设工期约为1年。
    3、白沙至信都220千伏线路工程
    (1)该项目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及相关部门批复同意。
    (2)项目规模
    1) 新建220千伏线路85公里,总静态投资8384.75万元,动态投资8542.32万元。
    2) 新建OPGW光纤通信85公里,总静态投资735万元,动态投资750万元。
    3)新建本期配套110千伏线路6回,总长72公里,总静态投资2600.92万元,动态投资2649.80万元。
    (二)投资项目建设时间与运行
    本次投资贺州市桂东电网(本公司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视工程项目的轻重缓急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实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拟按220KV设计建设,先以110KV电压等级运行,待条件具备时再升级到220KV电压等级运行。
    (三)资金来源
    上述贺州市桂东电网(本公司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合计概算总投资为人民币23968.22万元,其中4793.64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其余19174.58万元(占总投资的80%)以公司通过向银行项目贷款的形式解决。
    本次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桂东电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7号文《关于核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0年5月份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7,672,100.09元,该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目前尚未投入相关项目。
    (二)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桂源公司56.03%股权"和"增资上程电力并建设上程水电站"两个项目,根据2010年1月27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中第二章项目二"增资上程电力3.5亿元并建设上程电站实施方案" 关于方案实施时间"视工程进展情况按进度逐步实施"(详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计划,由于水电站建设具有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逐步投入的特点,上程水电站工程的建设期需2至3年,所需资金也是逐年逐步投入的,目前,上程水电站只开展了前期附属设施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尚未大规模开工,预计半年到一年后才会逐步进入主体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高峰期,如果现在投入大规模资金,却不能马上使用,则将会造成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很低。同时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向银行申请较多的流动资金贷款。若公司以向银行贷款的形式补充2亿元流动资金,则需相应支付贷款利息合计人民币约477.9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31%测算),因此,公司将该增资上程电力没有马上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则可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可以节约或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合计约人民币不少于360万元(贷款财务费用支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从而最大限度地盘活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部分收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上程水电站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增资上程电力3.5亿元"中的2亿元由公司作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公司将一次性把该2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增资上程电力3.5亿元"中的2亿元由公司作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程水电站的工程进展情况,公司将首先实施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作为一期增资上程电力公司并投入上程水电站建设,另外2亿元增资将视上程水电站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投入,最终完成对上程电力公司增资3.5亿元,全面履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
    除本次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外,公司以前从未发生过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造成该募集资金损失或被他人占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短期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成本开支,实现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四)独立董事发表书面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水电站建设特点而做出的决定,它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从而最大限度地盘活资金,为股东创造部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除本次拟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外,以前从未发生过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的情况。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及时、足额地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此,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出具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东电力"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桂东电力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对桂东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1、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通过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情况,核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书面意见,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公司承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程水电站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部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将不超过6个月;
    (5)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6)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书面意见同意;
    (7)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8)公司承诺在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及时归还该募集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数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10)除本次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外,公司以前从未发生过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提请公司关注事项
    (1)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2)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4)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5)公司需要保证其余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六)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见监事会决议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书;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7月9日下午14时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7月9日下午14时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0年7月9日 9:30~11:30,13:00~15:00
    2、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2010年7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3)本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6、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0年7月7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贺州市桂东电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披露情况:
    有关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在2010年6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会议材料将于201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8日
    3、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9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3、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738310,沪市挂牌股票简称:桂东投票
    (2)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 案 内 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投资建设贺州市桂东电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1.00
    2 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投票注意事项:
    A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B、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D、股东仅对上述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 5297796
    联系传真:(0774) 5285255
    邮政编码:542800
    联系人:陆培军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投资建设贺州市桂东电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2 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划"√"。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1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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