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减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减少为32000万元。减资后,本公司、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和新会双水发电厂(B厂)有限公司所持广东华泰的股权比例不变,仍为70%、15%、15%。 有关内容见公司2010年7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山东 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1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减资手续已办理完毕,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会分局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华泰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工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新闻纸、文化纸和其他相关纸浆和纸产品、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废纸收购和销售;林木种植;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 11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