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6月3日,公司接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通知: 华泰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万股股权(含无限售流通股1,500万股、限售流通股8,500万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为其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的350,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6月3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