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通知,酒钢集团原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的174,864,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已于2010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酒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计1,712,955,075股,占总股本的83.74%,其中限售流通股1,172,078,712股,无限售流通股540,876,363股,全部为无质押股份。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