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9日发出,大会于2010年3月31日上午9: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67,30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93%,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有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302,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302,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7,302,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67,292,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9.98%;9,7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 67,302,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67,302,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10年度日常交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7,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67,264,800股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7,302,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7,302,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同意 67,302,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镇江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红勇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