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解散沈阳黄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沈阳黄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黄海汽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是经公司2008年12月22日召开的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成立的。沈阳黄海汽车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8232万元,占注册资本82.32%,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富桑")出资1768万元,占注册资本17.68%。 成立沈阳黄海汽车目的是在该公司生产黄海品牌的皮卡汽车,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因不能完成将沈阳富桑汽车产品公告转移到沈阳黄海汽车,使沈阳黄海汽车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投资,解散沈阳黄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因沈阳黄海汽车成立后一直未开展经营活动,所以解散沈阳黄海汽车对本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等无重大影响和损失。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