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股东减持股权至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广州市华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通知: 该公司自2010年11月9日至2010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减持*ST南化1,166,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减持后持有11,7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减持前持有*ST南化12,902,554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9%。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