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性财政补贴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0月17日收到南宁市财政局南财企[2010]219号文,通知我公司:考虑到你公司因广西和南宁市公众活动、节能减排等因素影响,造成停产限产。经南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你公司给予经营性财政补贴人民币3.3亿元。财政补贴资金将在2010年11月30日前安排到位。 本财政补贴计入公司2010年损益。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