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尚未签署反担保协议 4、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7.43亿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原在中行无锡分行的4000万元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该行继续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为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广瑞路1418号 法定代表人:李守荣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批发(溶剂型环氧树脂)。一般经营项目:环氧树脂、阻燃剂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60%的股份。200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11,021.87万元,负债总额2,400.06万元,资产负债率21.78%。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原为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担保已到期,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的资信状况符合相关担保的规定,有偿还银行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风险。为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继续为该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7.43亿元,所有担保均无逾期情况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事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