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临时提案,要求本公司审议为下属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冶金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2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该授信限定由冶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申请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20,618,919,28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968,251,272元,以上担保事项单笔担保额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为608,300万元,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担保总计为538,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本提案需提交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