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7月16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该局")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15日,该局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3,43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6%)。 2010年7月16日,该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本公司股份3,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74%)。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16日,该局共减持本公司股份7,13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70%)。截止2010年7月16日,该局持有本公司股份42,749,0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1%,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