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 年9 月24 日发出,会议于9月29 日以传真形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 名,实际表决董事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其他非关联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其他非关联公司拆借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年利率不超过15%,且该项借款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领锐股份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1.5637元/股的价格认购参股公司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领锐股份")增发股份191,852,657股,认购总价款为3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的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对外投资参与领锐股份增资扩股的公告》(临2010-024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