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5月30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6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详见《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并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为了确保董事会能够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结合公司实际,特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另根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的变化,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 将原章程第二条: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6年8月10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股份协议转让与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履行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现在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0001012112。" 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6年8月10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股份协议转让与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履行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现在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000000016512。" 二、原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权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收购、出售资产的权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用于公司筹资的资产抵押权限为总资产的20%;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权限为最近一次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日常关联交易权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修改为: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项运用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20%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用于公司筹资的资产抵押权限为总资产的20%以内。超过上述权限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各银行协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温州银行乐清市支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等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贷款、信托、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需要分期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公司定于2010年6月25日上午9时召开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时整 2、地 点:浙江省乐清市宁康西路13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投资组建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并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室 3、登记时间:2010年6月21日 8:30---16:3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盆新区)纬四路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 人:姜福君、骆克梅 电 话:0577-62661122 传 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0年6月25日召开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1、审议《关于投资组建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__反对__弃权__)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并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__反对__弃权__) 3、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__反对__弃权__)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股票帐户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