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4月30日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5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9名。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详见《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为集中资源做大做强现有风电设备制造,促进公司风电设备销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将持有的的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85.5%股权及浙江华仪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三胜风电4.5%股权转让给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按实际出资额平价转让,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62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的三胜风电85.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39万元;浙江华仪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三胜风电4.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9票, 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