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与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转让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详见本公司临时公告2009-032号),截止2010年5月13日本公司已如期收到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二笔转让款15,000 万元。 依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11月13日前再次向本公司支付第三笔转让款15,000 万元。 按照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此项交易总额为62,100万元,预期能实现收益为8,100万元。截止目前本公司已收到转让款累计人民币21,210万元,占本交易总额的34.15%。本着财务审慎性原则,此项交易的收益尚未确认。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