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整体划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7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10]73号”《关于省国信集团舜天集团重组方案的批复》,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整体划拨给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2)法定代表人:董启彬;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房屋租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国有股权整体划拨尚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整体划拨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将提醒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各类法律、法规或其它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发布有关公告。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