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迅)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3日以通迅方式召开,应通迅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关联董事张棣生 、韦东良先生回避表决。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钱江水电控股有限公司(现称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松阳安民公司27%股权和临安青山殿公司6.5%股权的议案。 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