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0年8月10日起停牌,待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