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〇〇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在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61,43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8,480万股的63.00%。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思明先生主持。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传明先生、黄旭芒先生、陶魄先生、黄一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姚永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股) 赞成 比例 反对票数 (股) 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 (股)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 董事会工作报告 1,061,433,100 100% 0 0 0 0 是 2 监事会工作报告 1,061,433,100 100% 0 0 0 0 是 3 二〇〇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61,433,100 100% 0 0 0 0 是 4 二〇〇九年财务决算报告 1,061,433,100 100% 0 0 0 0 是 5 二〇一〇年财务预算报告 1,061,433,100 100% 0 0 0 0 是 6 关于二〇〇九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061,433,100 100% 0 0 0 0 是 7 关于修改、新增及终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议案 5,313,100 100% 0 0 0 0 是 8 关于公司二〇一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313,100 100% 0 0 0 0 是 9 关于二〇〇九年度董、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的报告 1,061,433,100 100% 0 0 0 0 是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1,061,433,100 100% 0 0 0 0 是 11 二〇〇九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61,433,100 100% 0 0 0 0 是 注:第7、8两项议案系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回避对该两项议案的表决权,该两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总数为5,313,1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据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