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2010年9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10月13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0年10月17日9:30-17:00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到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公司八楼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 邮政编码:210005 联系人:官国宝 联系电话:025-84717725 传真:025-84722766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7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表决情况 序 号 内 容 表决结果 一 关于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关于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栏,如同意请在"表决结果"栏内画√,或写明"同意";如反对请在"表决结果"栏内画×,或写明"反对";如弃权可不作任何记号或请在"表决结果"栏内写明"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