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04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6,150,035股股份,向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7,551,26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三、该批复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标资产交割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