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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60027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5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与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托管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州港)签订《资产托管补充协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约定:托管资产在托管期间产生的盈利归公司所有;港务物流集团、万州港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每个托管资产上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金额(如有,股权资产按持股比例计算),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若上年度的实际托管期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则托管资产的净利润按照实际托管期间计算;公司之前同港务物流集团、万州港签订的《资产托管协议》(内容详见2009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与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事项不一致的,以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由于港务物流集团系公司大股东,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继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港口物流行业的竞争力;
    2、《资产托管补充协议》更好地保护了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协议内容合法,协议的签署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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