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部分放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此,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减少认购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5张,实到董事表决票 5张,因蒋新华、周云曙、张永强、王同才等4名董事属于激励计划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会议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减少认购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2名激励对象减少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43万股减少到454.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实际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人数也由58人减少到55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计划授予的 股票数量(万股) 实际认购的 股票数量(万股) 1 周云曙 董事、总经理 60 60 2 蒋新华 副董事长 17 17 3 张永强 董事、副总经理 17 17 4 王同才 董事、副总经理 17 17 5 李克俭 副总经理 50 17 6 蒋素梅 副总经理 17 0 7 沈灵佳 副总经理 15 9 8 孙辉 副总经理 15 15 9 袁开红 副总经理 15 15 10 刘 疆 副总经理 15 15 11 孙杰平 财务总监 14 14 12 戴洪斌 董事会秘书 14 14 13 陈永江 研究一所所长 15 15 14 吴玉霞 研究二所所长 15 15 15 万中晖 工艺研究所所长 13 3 16 卢正清 党委副书记 12 12 17 张永照 总经理助理 10 10 18 卞其高 总经理助理 10 10 19 孙绪根 新晨公司经理 10 8 20 徐宜富 恒瑞销售公司大区经理 10 10 21 戴 斌 恒瑞销售公司大区经理 10 7 22 张文星 恒瑞销售公司大区经理 10 10 23 周 烨 恒瑞销售公司大区经理 8 8 24 刘莉莉 恒瑞销售公司内勤经理 8 8 25 张 弓 恒瑞销售公司省区经理 8 8 26 高存强 制剂分公司经理 8 8 27 王洪森 原料分公司经理 8 8 28 薛金波 恒瑞销售公司省区经理 5 5 29 胡同兵 恒瑞销售公司省区经理 5 2 30 刘 涛 恒瑞销售公司省区经理 5 5 31 王行远 恒瑞销售公司省区经理 5 5 32 乔保平 恒瑞销售公司省区经理 5 5 33 彭 湃 恒瑞销售公司省区经理 5 5 34 李合军 恒瑞销售公司省区经理 5 5 35 王卫列 信息部经理 5 5 36 江田益 工程总监 5 5 37 李德友 生产计划总监 5 5 38 李语如 研发骨干 5 5 39 周福强 仿制药临床研究总监 5 5 40 蒋 勇 人力资源总监 5 5 41 周 宋 财务部经理 5 5 42 杜亚新 恒瑞销售公司内勤副经理 4 4 43 杨方龙 研发骨干 3 2.55 44 仝新勇 研发骨干 3 1.25 45 宫爱申 研发骨干 3 1 46 吕贺军 研发骨干 3 3 47 王 茜 研发骨干 3 3 48 张 蕾 研发骨干 3 3 49 魏开坤 研发骨干 3 0 50 李 心 研发骨干 3 1.33 51 葛 建 研发骨干 3 0 52 冯 君 研发骨干 3 2 53 赵慧人 研发骨干 3 3 54 严庞科 研发骨干 3 1 55 刘传光 新晨公司销售经理 3 3 56 沈志勇 新晨公司销售经理 3 3 57 武 祥 新晨公司销售经理 3 3 58 谢志前 新晨公司市场总监 3 3 合计 543 454.13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