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减少认购A股限制性股票所发表的意见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减少认购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此发表如下意见: 激励对象有权认购、部分认购或放弃激励计划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少部分激励对象基于个人意愿,放弃或减少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独立董事:陈凯先、黄 丹、朱红军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