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后续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公告了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红荔路支行与公司发生票据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中院")提起诉讼。 日前,公司收到深中院(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35-4号民事裁定书,1、查封公司名下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131、1133号房产。2、查封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68号底层店面及华山路2号主楼4层、裙楼二层北部、裙楼4层房产。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允上药业西区公司)已向深中院提出财产保全异议,1、请求依法撤销(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35-4号民事裁定书第二项关于查封雷允上药业西区公司名下的上海市华山路2号主楼4层、裙楼二层北部、裙楼4层房产的裁定。2、请求依法解除对上述房产的保全措施。 2005年4月11日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如因以上票据事项及在张晨任职期间开具的票据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开集团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