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8 赣粤债”跟踪评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公司2008 年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08 赣粤债”)存续期内(2008年1月28日至2014年1月27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公开披露评级结果。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9 年以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了跟踪评级结论,出具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D[2009]414号)。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对本公司发行的“08 赣粤债”跟踪评级的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