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日上午在杭州华浙广场1号19层举行。会议应到监事7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学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同意《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