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7月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贰亿元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要,公司向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贰亿元整,期限壹年,利率为银行固定基准利率,即年利率5.31%,按季付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利息。此笔信托贷款无担保、无抵押。公司已与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