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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林业(60026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2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21日上午9:00在云南省景谷县威远路47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景谷林业”股份65,067,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经大会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化产品合作生产经营》的议案;
    为确保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化车间正常生产和销售,本着“互惠互利,保证生产,共同发展”的原则,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10月16日编号临2010-027号公告;2010年11月6日编号临2010-029号公告)。公司与昆明长盛宏瑞商贸有限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对林化产品合作生产经营,合作期限自2010年10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间资产和品牌权属不变。
    同意的股份数为65,067,6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年产3万立方米中纤板生产线进行合作生产经营》的议案;
    为确保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中纤板生产线车间正常生产和销售,本着“互惠互利,保证生产,共同发展”的原则,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10月16日编号临2010-027号公告)。公司与云南先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对年产3万立方米中纤板生产线进行生产经营合作。合作期限自2010年10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间设备权属不变。
    同意的股份数为65,067,6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进行合作生产经营》的议案。为确保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正常生产和销售,本着“互惠互利,保证生产,共同发展”的原则;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11月6日编号临2010-030号公告)。公司将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作为方合作条件与昆明市超冠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生产,合作期限自2010年11月6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间设备权属不变。
    同意的股份数为65,067,6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刘革律师、朱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1日
     附件: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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