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九名,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化产品合作生产经营》的议案; 公司与合作方于2010年10月14日签署了《林化产品生产经营合作协议》。协议内容详见编号 临2010-027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年产3万立方米中纤板生产线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的议案。 公司与合作方于2010年10月14日签署了《合作生产协议》。 协议内容详见编号 临2010-027公告。 上述(一)、(二)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