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景谷林业(60026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增加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2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增加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一:本次临时提案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提出《关于增加推荐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名:李和、李永仙、段金武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青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别提示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差额选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事项详见2010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通知》的公告)。因本次增加临时提案,因此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也相应作了调整。
    特别提示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本次增加临时提案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6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因此,本次选举为差额投票选举,经参与投票股东过半数同意,分别按得票高者当选。
    特别提示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不参与本次投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参与投票选举的监事候选人3名。因此,本次选举为差额投票选举,经参与投票股东过半数同意,分别按得票高者当选。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2010年6月30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通知》的公告。公司定于2010年7月29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差额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7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推荐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名:李和、李永仙、段金武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青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33,193,1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57%。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明确议题。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关于增加推荐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事项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0年6月30日、7月2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通知》(以下简称"更正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1、对更正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序号1.07后面增加3项;2.05后面增加1项,分别为:
    1.08董事候选人李和
    1.09董事候选人李永仙
    1.10董事候选人段金武
    2.06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青
    2、对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 表决议案数量由15项调整
    为19项;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中增加:1.08董
    事候选人李和;1.09董事候选人李永仙;1.10董事候选人段金武;2.06独立董
    事候选人陈青。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元)
    序号 议案内容
    1 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选举的议案
    1.01 董事候选人李大强 1.01
    1.02 董事候选人马春华 1.02
    1.03 董事候选人邱海涛 1.03
    1.04 董事候选人尚四清 1.04
    1.05 董事候选人王会明 1.05
    1.06 董事候选人王宇 1.06
    1.07 董事候选人杨湘云 1.07
    1.08 董事候选人李和 1.08
    1.09 董事候选人李永仙 1.09
    1.1 董事候选人段金武 1.1
    2.00 审议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段万春 2.01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管云鸿 2.02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贾林青 2.03
    2.04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炽 2.04
    2.05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元藩 2.05
    2.06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青 2.06
    3.00 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选举的议案
    3.01 监事会候选人刀兴富 3.01
    3.02 监事会候选人李知非 3.02
    3.03 监事会候选人杨永明 3.03
    3、对“授权委托书”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其他事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9日
    附件: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推荐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选举的议案
    1.01 董事候选人李大强
    1.02 董事候选人马春华
    1.03 董事候选人邱海涛
    1.04 董事候选人尚四清
    1.05 董事候选人王会明
    1.06 董事候选人王宇
    1.07 董事候选人杨湘云
    1.08 董事候选人李和
    1.09 董事候选人李永仙
    1.1 董事候选人段金武
    2 审议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段万春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管云鸿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贾林青
    2.04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炽
    2.05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元藩
    2.06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青
    3 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选举的议案
    3.01 监事会候选人刀兴富
    3.02 监事会候选人李知非
    3.03 监事会候选人杨永明
    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明(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本委托书按此格式自制或复印均有效)
    附件:“景谷林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和: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景谷县林业局副局长;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6月至今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仙:女,彝族,197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曾在景谷县碧安乡财政所;景谷县威远镇财政所;景谷县财政局工作;2008年4月至今在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段金武: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专科学历,曾在景谷县林业企业总公司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景谷县林业局工作;1998年11月至今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青:女,汉族,1970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在思茅县森林工业公司贮木场工作;思茅林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任学生科科长、任教务科长;2008年7月至今任普洱林业学校副校长。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合格证,抚育间伐工考评员证,木材及家俱检验工考评员证。2003年7月西南师范大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心理健康研究生课程班毕业。2007年1月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陈青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0年7月12日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青,作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青
      2010年7月12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