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在北京东环广场A座八层路桥建设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 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志远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全部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沪宁城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3名关联董事李青岸先生、刘振东先生和唐永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回避后,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