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头");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 ●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 本次为黄山头提供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在武汉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黄山头向交通银行申请用于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本次被担保的贷款是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0年6月22日起至2011年6月22日止,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对象黄山头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黄山头成立于2002年2月4日,注册资本为259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弟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白酒及系列产品;黄山头为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100%。 截止2010年3月31日,黄山头的资产总额为10,612.26万元,负债4,865.33万元,所有者权益5,746.93万元,营业收入1,398.66万元,净利润156.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黄山头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担保为2000万元,全部为对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的担保,该担保有利于该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4%,占公司201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34%,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黄山头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黄山头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