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参加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18,717,7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5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采取现场计名投票的方式,经统计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8,717,799 0 0 100 2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8,717,799 0 0 100 3 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118,717,799 0 0 100 4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8,717,799 0 0 100 5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8,717,799 0 0 100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8,717,799 0 0 100 7 关于调整董事长年薪职务系数的议案 118,448,999 0 268,800 99.77 8 关于对公司管理层按房地产年度实现净利润总额8%计提奖励基金的议案 117,978,599 0 739,200 99.38 9 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118,717,799 0 0 100 10 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8,717,799 0 0 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项议案作为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乐瑞、漆贤高律师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原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