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及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9月2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湖南泓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鑫控股")的通知,泓鑫控股因贷款于2010年9月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质押期一年。同日, 泓鑫控股于2009年8月30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贷款,办理了持有本公司3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因质押贷款已到期还贷,已于2010年9月1日解除质押。截止2010年9月1日,泓鑫控股共向银行累计质押股权76,000,000股,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