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9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银行借款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