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12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人数为6人。独立董事何伟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董家春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李富志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吕和平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梁耀武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闫荫枞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吴建伟女士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罗健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年大明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闫荫枞先生代为表决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闫荫枞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年大明 副主任:李富志 成员:屈凌波、吴建伟、梁耀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家春 副主任:李富志 成员:屈凌波 审计委员会: 主任:何伟 副主任:闫荫枞 成员:董家春 提名委员会: 主任:陶涛 副主任:吕和平 成员:罗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