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 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因对会计准则理解存在偏差,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告第五部分: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发展后劲,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下一步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该关联交易将影响公司2010年利润860万元。 现更正为: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发展后劲,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下一步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34 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要求,公司在本次关联交易中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860万元计入股东权益,对公司2010年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更正。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