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公司的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7月1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许淑清女士、刘伟湘先生、赵学伟先生、姜成厚先生、吴少彤先生、黄泽骎先生、甘功仁先生、周宜强先生、罗绍德先生。公司监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201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制药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贷款额度人民币2.8亿元。 在上述授信额度得到批准后,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各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贷款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增加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此议案的详情见《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22。)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