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个性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8日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许淑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60,52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7%。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60,522,0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60,522,0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60,522,0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0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28,130,923.55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709,148.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033,311.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727,389.45元,2009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24,396,775.02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24,076,918.25元。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为:60,522,0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60,522,0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聘任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公司的审计工作,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公司持续经营及国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聘请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2010年度审计费用定为叁拾万元整。 表决结果为:60,522,0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程秉、黄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中恒集团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恒集团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中恒集团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