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确保公司9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李愈先生、崔建文先生、梁永先生、魏鸿彬先生、李建国先生、孟琳先生;独立董事马洁先生、王新安先生、何云先生)充分了解会议内容的基础上,公司全体董事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为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年11月19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临2010-045号公告) 为支持公司控股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值,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孙公司--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6000万元、期限6年的项目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年11月19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临2010-046号公告)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收购原料及银行倒贷,使用时限不超过六个月。 该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会议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年11月19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临2010-047号公告) 该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