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股份”)于2010 年10月18 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二十九团(以下简称:“二十九团”)通知,获悉:二十九团已将持有的冠农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0 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质押期至2012 年10 月,上述质押已于2010 年10 月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二十九团持有冠农股份总计76,242,90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242,906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 股,已质押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30,000,000 股,已质押股份占二十九团持有的冠农股份流通股总数的39.35%,占冠农股份总数的8.285%。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0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