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5 月25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会议由董事长成卫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申请3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3 年,所贷款项用于置换他行贷款及公司商业物业的维护、改造。 上述贷款其中2 亿元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另1 亿元由公司自有商业物业提供抵押。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在江西省南昌市设立贸易事业部的议案》 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设立贸易事业部,开展国内有色金属贸易业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