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总经理许立先生主持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623,10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 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1.6亿元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23,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23,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23,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永先生对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