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18 日收到董事毛振华先生、于宏英女士与韩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毛振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于宏英女士与韩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3月18日收到监事关敬如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关敬如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鉴于毛振华先生、于宏英女士、韩刚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毛振华先生、于宏英女士与韩刚先生的辞职将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后生效。 因关敬如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新增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关敬如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在此,公司谨向毛振华先生、于宏英女士、韩刚先生及关敬如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