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周健民、何伟昌、温小勇、袁浩平、谢晶、王霖,独立董事李光、周琪、俞铁成参加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健民主持会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报告和二○一○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总资产(元) 138,452,434.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9,172,05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168 报告期(1-6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69,247.6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和制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的自查分析报告》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出的整改措施,董事会按照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制订《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三项配套制度。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