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咨询得到回复,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0年5月28日、31日、6月1日,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跌幅限制,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董事会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