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30,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 0 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止公告日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 105,050 万元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须提交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3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及《房产抵押贷款合作协议书》,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6亿元项目开发贷款。上述贷款公司已累计还款3亿元,根据大连项目销售进度,大连晟鼎公司需兴业银行配合将上述贷款的抵押物自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进行解压以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故公司拟为上述贷款中未归还的3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四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公司5名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前,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为 96,050万元,履行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126,050 万元,占本公司截止2010年9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57.7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27号 法定代表人:徐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 与本公司的关系: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9月30日,总资产 1,088,090,942.23元,负债总额 1,089,679,572.24 元,净资产 -1,588,630.01元,净利润 -11,748,165.0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间:自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解除抵押至3亿元贷款归还为止。 3、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需提供担保的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董事会认为,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大连晟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拟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为96,050万元,占本公司截止2010年9月 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44.03%。履行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为126,050 万元,占本公司截止2010年9月30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57.7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 135,050万元,占公司截止2010年9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61.91 %。 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除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公司四届五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 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12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