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09年召开的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和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0万股股票。并于2009年9月4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随后几个月,受经济环境和政策变化影响,资本市场地产板块调整显著,公司股价大幅下调。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审慎分析论证之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决定主动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并于2010年7月6日及7月22日分别召开四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审议通过撤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2010年8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此申请于2010年8月12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0]110号文件的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